5月30日訊( 李蓓 夏冰)近日,羅先生撥打了湘潭在線熱線0731-58276731,稱他去年在湘潭宏安交通設施有限公司承接了福星金融中心地下停車場停車位標線劃線工作,造價為11萬。完工后,公司僅支付了2萬元錢,其它款項多次催討無果。因雙方未簽訂紙質合同,羅先生感到很苦惱。對此,湘晉律師事務所文永軍律師表示,羅先生可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凍結該公司未收回的應收款項。 承接勞務未簽訂合同完工后價款遭拖欠 2015年10月,羅先生在湘潭宏安交通設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宏安公司)承包了福星國際金融中心地下停車場停車位標線劃線工程。因為是熟人,工期又比較短,雙方并沒有簽下紙質合同。羅先生介紹,地下停車場共3層,轎車車位約有820個,他聘請了8位工友一起完成這項工程,總共做了40多天。當時宏安公司報價是11萬,但僅在去年底支付了2萬元錢。“我去年給8位工友各發了1000塊錢,他們雖然沒有催我發剩余的工錢,但是該給的我還是要給他們。”羅先生說。 5月30日,羅先生再次撥打宏安公司一位王姓負責人電話,該負責人一直強調要羅先生再等等,不要心急。“他們每次都是這樣,你推我,我推你,一直拖著,也不提具體金額。”羅先生說。 律師:可向法院提起訴訟凍結宏安公司應收款 遇到這類情況,羅先生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呢?記者采訪了湖南湘晉律師事務所文永軍律師。文永軍解釋,根據合同法的規定,當事人之間簽訂合同可以采取書面或者口頭的方式。羅先生與宏安公司之間沒有簽訂書面的協議,但雙方通過口頭約定了羅先生承接宏安公司在福星國際金融中心地下停車場停車位劃線工作一事,羅先生已經履行了合同義務,因此雙方之間的合同關系在法律上沒有問題。 文永軍建議,羅先生要保留其履行勞務的證據,如聘請的施工人員、其他證人證言等。如果羅先生無法證明雙方勞務承包的價格,可通過中間機構評估承包業務的價格。 “宏安公司未按照口頭約定履行付款業務,羅先生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宏安公司在福星國際金融中心還有應收款未收回,羅先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凍結福星國際金融中心應付給宏安公司的款項,以保證將來判決生效后可以及時執行到位。”文永軍說。 |